我镇收到潘忠民申请新建的相关材料,根据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相关规定,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,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,我镇拟对潘忠民地块进行批前公示(详见附图),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,可致电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。
一、用地位置:
连州市西岸镇西岸村虚坪新街路8号
二、用地资料:
1. 证载宗地面积:37.20平方米
2. 建设总规模:框架结构2层62.97平方米
三、公示有效时间
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
四、有效意见反馈方式:
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联系地址,在公示有效期内交到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,逾期不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。咨询电话:0763-6281195
连州市西岸镇人民政府
2025年6月18日